牢牢答好基层治理“最优解”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神经末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新时代新征程上,基层治理,不仅影响着党和国家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才能确保基层党组织牢不可破,党员队伍坚不可摧。

牢牢把握“党建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核心作用,筑牢基层治理“主阵地”。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要想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必须牢牢抓住党建这个“牛鼻子”。党建强则事业强,党建兴则事业兴,要始终紧紧抓牢“党的领导”这一基层治理的“制胜法宝”,把党建引领融入基层治理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让“党的领导”成为基层治理的“主心骨”。要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方式,不断推动基层治理方式与时俱进,努力探索出更多具有时代特色、适应地区差异、满足人民需求的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实现基层治理从“单独式”到“互动式”转变,让党的工作“阵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前沿,消除基层治理“盲区”,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要高擎红色旗帜,激活党员“红色细胞”,着力锻造一支能打硬仗的党员队伍,在基层治理中践行初心、淬炼党性、锤炼作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牢牢把握“人民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水”。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主体,在基层治理中如何更好发挥群众自治的主体作用,如何使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获得提升,是基层治理的工作目标,更是检验基层治理成效的“试金石”。要实现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常态长效,必须紧紧依靠群众,用好群众力量、群众智慧,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在村(社区)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以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群众广泛参与、示范引领人民民主。要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丰富基层自治的内涵和外延,促进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深入融合。要搭建群众议事平台,通过征集民意、联动办理、落实反馈等,让更多群众积极参与自治,从而让群众从“站着看”“跟着干”到“自己管”,充分释放群众自治活力,多元参与基层治理。

牢牢把握“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协同作用,搭起基层治理“连心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重心下移,完善社区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基层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除了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之外,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如何吸纳更多参与主体,让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着力点。要采取支部联建、地企共建、行业统建等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通过党组织共建共育、资源平台共享共用、社会治理共谋共抓、服务工作共推共促等方式,构筑全域统筹、多方联动、各领域融合,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要充分调动起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主体都能平等地享受参与治理的权利与义务,才能拓展基层治理的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才能真正实现基层社会的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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