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党的二十大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列为大会主题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新时代新征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深刻把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要求,更好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正确认识中国近代以来的发展历程,弄清楚伟大建党精神形成的历史背景。伟大建党精神是一百多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为救国救民在创建中国共产党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伟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立足近代中国发展实际,其生成背景可以追溯到1840年以来的中国发展历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这启示我们,新时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能只局限于建党以来的历史,而要把视野拓展到更长远的中国近代历史中去,从唯物史观和大历史观视角出发考察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形成的历史背景。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侵略和欺凌下,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处于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的境地,面临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在此境遇下,无数仁人志士为挽救民族危亡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但因缺乏科学理论指导,都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就是在民族危难之际、在各种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伟大建党精神也相伴而生。可见,近代各阶级救国救民探索的历史过程是伟大建党精神的历史生成背景,正确认识这一发展历程,才能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供有力支撑。

正确认识伟大建党精神的内在逻辑,把握伟大建党精神丰富的思想内涵。伟大建党精神作为立党兴党强党的逻辑起点,其本身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着十分深刻的理论逻辑、文化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正确认识这些内在逻辑,是揭示和把握伟大建党精神丰富内涵的前提。从理论逻辑维度看,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是伟大建党精神最坚实的理论根基和最鲜明的价值导向,伟大建党精神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人民性、发展性等鲜明特征。从文化逻辑维度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伟大建党精神最深厚的文化土壤和最丰富的精神滋养。伟大建党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大同理想、爱国传统、仁义精神和民本观念等思想要素,既高度契合又一脉相承。从历史逻辑维度看,中国共产党创立之前,中国不同社会力量探索国家出路的整个历史过程,是伟大建党精神的孕育形成之脉。从实践逻辑维度看,中国先进分子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为实现救亡图存和民族复兴进行的艰辛建党活动,以及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历史时期的伟大实践,是伟大建党精神的实践基础。只有科学掌握伟大建党精神的内在逻辑机理,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维度上,真正领悟和把握其“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丰富内涵和深刻意蕴,才能在前进道路上矢志不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正确认识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价值,更加深刻理解认知伟大建党精神的精髓要义。从根本上讲,伟大建党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源头,并不是建党之时才具有的精神,而是历久弥新、永不过时、贯穿党的建设整个实践过程的伟大精神,因而其时代价值绝非只停留于党创建时的特定历史阶段。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正确认识伟大建党精神价值功能的时代性、发展性,廓清一切针对于此的认识误区,是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思想前提。要深刻认识到,伟大建党精神是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战胜无数困难、实现长期执政、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精神之源。新时代新征程,伟大建党精神仍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传承好、弘扬好伟大建党精神,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引导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坚定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只有充分认识伟大建党精神所具有的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其价值导向、精神支撑、行为驱动等功能,并将这一精神动能有效转化为实践力量,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

今天,伟大建党精神已经深深融入中国共产党人的基因血脉,成为我们党久经风霜仍风华正茂、饱经磨难仍生生不息、不断战胜困难风险和夺取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特征更加明显。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前进道路上,面对变化而复杂的形势,担负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作者单位: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来源: 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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