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自己打官司”中锤炼党性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委组织部 齐望

谢觉哉同志曾把自我批评比作“跟自己打官司”:自己当被告、当律师、当法官,用共产主义思想与各种不正确的观念作斗争,将自己修炼成为一名党性坚强纯正的共产党员。这个比喻十分形象生动,这种精神值得每一名共产党员学习。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讲话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开展自我批评,根本动力来自党性。”有没有直面问题、剖析自己的勇气,有没有坚持真理、敢于直言的担当,有没有自谦自省、闻过则喜的胸襟,最能看出一名党员有没有坚强的党性。

现实中,有的人习惯自以为是,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听不得别人的意见;有的人虽然看到了自己的缺点,但由于存在着怕丢面子的思想顾虑,也不敢开展自我批评;有的人虽然开展了自我批评,但却是含糊其辞,遮遮掩掩、避重就轻,检视思想不够深刻彻底,查摆问题不敢揭短亮丑,没有“火辣味”,唯恐引火烧身。这些都是党性不纯、作风不实的表现,都是自我批评不严肃不认真的表现,都是“四自”能力不强的表现。共产党人不怕批评、经得起批评。要用好自我批评这一“利器”,不要使其成为“钝器”,要有“检身若不及”的自觉、“自以为非”的清醒,主动查找、勇于改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对那些苗头性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纠正于幽微、勒马于悬崖,对那些不良现象做到敢于批评、动真碰硬、红脸出汗。

人生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自己。每个人的一生、每个共产党员的一生都是不断战胜自我的过程,都要同自己的错误思想较真,都要敢于“跟自己打官司”。用好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当好自己党性作风的“大法官”,才能成为政治坚定、党性坚强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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