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和:“五到位”促乡镇换届“五确保”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罗鑫

自乡镇换届工作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明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组织领导到位,确保换届机构高效运转。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组织程序组、人事安排组、纪律监督组、宣传报道组五个小组,高位推动换届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县九个乡镇党委均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同时,县委向各乡镇派出九支换届工作指导督导组,督导工作将贯穿换届工作始终,确保换届工作稳步推进、风清气正、圆满完成。

动员部署到位,确保换届时间精准无误。及时印发换届政策文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严格落实换届时间节点,全面启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推进的思路,紧盯“五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党委换届”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倒逼进度,实行“每周一安排一提醒、每天一调度一督促”,九个乡镇统一步调、齐头并进。目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党代表选举等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进行中,确保各乡镇党委党代会如期召开。

审核把关到位,确保班子结构科学合理。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换届政策和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聚焦党政正职选配、“五方面人员”选拔、换届人事方案审核等重点,健全完善“定期调度、结构预审、提级统筹”等制度,探索建立“三个提前介入”机制,前移工作关口、强化人选把关,确保乡镇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经历结构等均达到换届规定要求,实现了优化班子结构和增强整体功能的“双提升”,切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督促指导到位,确保换届流程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紧盯关键环节,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采取随机调研、实地督查、定期调度等方式强化督促,确保换届规范有序开展,共计组织开展县、乡两级业务培训12次584人。紧盯代表选举,就代表名额的确定及分配、条件及结构比例、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代表选举的组织领导等提出指导意见,统一规范《代表选举工作流程》,确保圆满完成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紧盯换届考察,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抓实政治素质前置性审查,加强分析研判、改进干部考察,圆满完成了全额定向推荐考察工作。

纪律监督到位,确保换届风气清明清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印发严肃换届纪律文件,明确纪律监督内容,压实纪律监督责任。各乡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全县科级干部全部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充分利用“12388”“12380”等举报受理平台,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工作格局,确保乡镇党委换届无跑风漏气、无跑官要官、无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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