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发放职工福利“正确”二字

江苏省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王子龙

日前,共产党员网首页《节前提醒:正确发放职工福利的三条纪律红线》,这个“咬耳扯袖”非常必要,认真阅读文章内容,深感党员干部要把准发放职工福利“正确”二字。

“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处理好“不敢发”和“胡乱发”的问题。基层实践中,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间或可见个别党员干部什么福利都敢发,出现一发不可收拾的问题,还美其名曰,为职工谋福利。其表现为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通过各种名目,虚开列支项目发福利,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等,这些都是不被党规党纪所允许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奉劝这部分人及早收手、改正错误,不然终将会受到纪律的规范和处置。还有一种,则是畏惧于纪律高压线,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明哲保身的态度,长期不担当、不作为,搞简单化、武断的“一刀切”,索性什么物品都不发。无疑,这两种做法都是需要纠正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认真吃透中央精神和相关文件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义,做到能发则发、应发尽发,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落实到位。

“正确”把握思想界限,处理好“公和私”“义与利”的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松一尺,行动上就会退一丈。少数干部之所以在发放职工福利上出问题犯错误。往往是因为在理想信念上出现动摇,缺少了精神之钙。进而在公与私、义与利上“拎不清”,就容易出现“下不为例”“捞一把就收”等侥幸心理和投机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学思践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理想这一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夯筑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不忘初心使命,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升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一“总开关”,做一个有高尚道德情操、一尘不染的人。“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党员干部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用党史人物纯净思想、升华人格、净化灵魂,就一定能正确处理好职工福利发放,乃至一切“公与私”“义与利”的问题,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正确”把握行为界限,处理好符合实际和应发尽发的问题。“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中“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在这些节假日发放职工福利是职工应得的权益。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发展和保障职工权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不能单纯强调发展,而忽视了群众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不能不顾具体实际,盲目提高发放标准和待遇,给发展增加过多的压力和包袱。特别是对于处在爬坡攻坚阶段的单位,如果确实无法保证职工年节福利,也要直面问题,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能对职工权益和关注“假装看不见”,丢在一边置之不理。要根植为民深情,对职工福利这一群众的关注事、关切事,多一些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的换位思考,将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将促进发展和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起来,在实现发展的同时,不断促进职工福利的稳中有升,增加职工具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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