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条例》点、线、面 绘好组工新蓝图

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选调生 李仁强

中共中央在建党100周年之际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出台的《条例》是组织工作的根本纲领,对党的组织工作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全面提升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要以党的领导为关键“点”,突出群众路线这条生命“线”,充实组织工作覆盖“面”,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严抓党的领导关键“点”,发挥组织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条例》颁布实施的过程中,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规定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地方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涵养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使党的领导贯穿组织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

突出群众路线之生命“线”,筑牢组织根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条例》要求党组织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原则。党员干部要坚持落实《条例》要求,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增强群众属性是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血脉在人民、党的成败也在人民,要涵养为民情怀,秉承公仆本色,以真情换真心,修炼好群众工作这门“内功”,把人民群众当做我们的力量源泉,紧紧依靠人民继续把伟大事业向前推进。

充实组织工作覆盖“面”,壮大组织力量。《条例》要求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根据要求,党的组织工作要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全方位、多维度推动干部管理体系日益完善,保障干部培养制度凸显成效。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锻炼干部,增强其斗争精神,提高其治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问责追责、激励约束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崇尚实干、敢于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调动起广大党员、干部谋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答”好时代之“问卷”,“绘”好组工之“蓝图”,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大步迈进!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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