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一二三”式组工干部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委组织部 谢政尧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通知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条例》对如何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广大组工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汲取《条例》背后蕴含的精神内涵并加以实践,争当“一二三”式组工干部。

坚定一个信仰,做讲政治、有信念的组工干部。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党的入党誓词多次修改、几经变化,但其核心思想却始终不变,这就是“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步入新时代,组工干部肩上担负着增强党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之基的重任,可谓使命光荣、意义非凡。广大组工干部无论何时都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对党忠诚的信仰,以思想影响力引领实干驱动力,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信仰者和践行者,坚定不移做党各项事业的追随者、推动者、促进者,在言行一致中彰显忠诚本色,将忠诚真正融入血脉、植入灵魂,成为精神上的主心骨、思想上的定盘星,促使组织工作深入推进到各行各业及各个领域中,筑牢党领导一切的思想根基,确保党的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融为一体。

增强两种本领,做肯学习、善创新的组工干部。学习本领,是每个人适应环境、取得进步的必备技能。新时期组工干部要做到“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就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广大组工干部志存高远,与时俱进,就要肯吃常人难吃之苦,持之以恒加强学习,抓住每一个学习机会,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以党的先进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养成勤学善思、谋定后动的工作习惯,在组织工作中深化指导实践。而务实创新,既是党和人民寄予组工干部的殷切期盼,也是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广大党员干部要紧跟新要求、新任务,大胆探索,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用开拓思维谋划组织工作、总结经验得失,自觉从思维定势、工作惯例、路径依赖的束缚中跳出来,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抓好三类作风,做讲担当、重实干的组工干部。做人要行得正、坐得端、站得直,才会有人信服,才是作风正派。组工干部作为党员干部、各类人才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只有抓好三类作风,才能履好职、担好责,更好地推动使命担当。一是要谦虚谨慎。组织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组工干部需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做到慎思明辨、戒骄戒躁、随时纠偏,不断培养重视工作总结、积累经验的习惯,确保组织工作严谨有序。二是要勤勉务实。组工干部要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以实为本、勤勉工作,谙熟政策、关注细节,真正做到“安心本职、专注工作、热衷事业”,努力成为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要廉洁自律。组工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淡泊,受得住清贫,始终牢记“肩上责”,常戴“紧箍咒”,守住严以律己的红线和底线,营造好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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