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举措” 助力德治建设

甘肃省皋兰县黑石镇选调生 梁飞

德治作为法治的补充,以其公序良俗、道德规范和普遍认同而弘扬正气、引领风尚,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启示作用。在乡村德治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好乡土文化感召、道德模范引领、奖惩机制约束三项举措,以有效德治对个体进行自我约束,为自治和法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进而以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

深耕传统文化“人文沃土”,提振群众“精气神”。德治的基础在于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文明,在五千年的历史传承中,孕育了中国人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耻勇的道德准则。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在传统文化的“沃土”里,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乡村德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有效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作用,促进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围绕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面向辖区内的老党员、老干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这样不仅能激活文化传承的“源头活水”,提振人们的精气神,更能以传统文化的情感认同,教育村民保持淳朴之风,提升个人的集体认同感。

点燃道德模范“星星之火”,引领乡村“新风尚”。“教诲是条漫长的道路,榜样是条捷径”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最美儿媳”等评选活动,对身边先进典型挖掘、整理、宣传,用榜样的力量“以点带面”,带动村民见贤思齐;用道德的感召“春风化雨”,带动村民崇德向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线上平台优势和道德讲堂、文化活动室等线下阵地资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身边人、普通事、真感情、正能量”,以身边好人好事感动和引领身边人,增强村民认同感。以家风促村风,以村风促民风,能够在有效降低乡村治理成本的基础上,培育良好社会风气,引领乡村新风尚。

扎紧赏善罚恶“制度篱笆”,弘扬社会“正能量”。乡村是熟人社会,人情与道德、习俗等相联,但道德对人的约束是有限的,仅仅依靠个人自觉无法有效限制不良行为。因此,构建参与度导向下的奖惩激励机制,对于推动德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一约四会”为依托,通过群众评议“红黑榜”、开设“道德积分超市”等方式,对“五好四美”予以奖励、宣传,对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予以处罚、曝光,提升村规民约作为“软法”的约束作用。加强乡村舆论阵地建设,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体系,引导村民向上向善、见贤思齐,增进对“弘扬新风尚、改易旧习俗”的共识,不断凝聚乡村治理向心力,在春风化雨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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