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 读懂《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四川省合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王安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是的,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因此,《规定》的制定和印发,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有助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概括来说,就是具有相当决策权力的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的,权力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异化,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然而,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涉及领导干部支持和庇护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进行利益输送案例的不在少数,这些问题干部信奉“近水楼台”“靠山吃山”,肆无忌惮为亲属非法牟利提供帮助,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正所谓“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规定》的制定和出台,有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前移监督关口,切断潜在的利益输送链条,防范领导干部廉政风险,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究其根本,在于促进领导干部形成自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的从政观,从根源上掐灭贪腐苗头。“政者,正也”。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但是,现实中不乏一些“亲”“清”不分的党员干部腐化案例,令人痛惜,本质上来说,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出现了偏差,在“权力”与“责任”的天平失衡,虽在其位,难尽其责,最终在权力关上失德、失守。故此,贯彻落实《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与情形、工作措施、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远离高压线,方能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除了强化领导干部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引导和监督,从严抓好违规违纪现象的打击力度,提高违规违纪成本,倒逼党员干部树立底线思维,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古人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形象地说,就是良好家风是形成党风政风民风的基础。贯彻落实《规定》中相关要求,带头抓好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子女,在家风建设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真正做到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养家,以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总之,唯有抓好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方能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推动形成“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廉洁从政、勤勉奉公”的党风政风。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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