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近期闭幕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一词被提到了23次,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事必有法,然后可成。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标志着法治社会建设迈向新台阶。2022年3月对外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制度细则,在“扶不扶”、“救不救”、“追不追”等问题上亮明态度。每一次新法的颁布,每一部法律的修改都将法治社会的进程推向一个新高度、都是一次伟大的进步。

从社会层面上来看,法律是规范社会秩序的准绳,在构建社会秩序中起着主要作用;从个人层面上看,法律将个人自由以法律形式规定为法律权利,使自由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从维护社会正义来看,法律的价值目标是维护正义,法律通过分配权利义务,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补偿受害者以恢复正义。要让法律发挥秩序、自由、正义等价值,就要推动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人用法律指导生活,运用法律共同缔造法治社会,共享法治安宁家园。

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法治社会已经步入21世纪,然而法治意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唐山烧烤摊事件曾在媒体掀起热浪,“挥出罪恶拳头的那一刻,就要想到被法律铁拳惩处的那一天。”法律之义本身如此,但这一事件却暴露出法治被践踏,生命被无视。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底线,如若法律无法发挥教育与惩罚功能,无法在人们心中烙下红线意识,人们无需就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社会将不复文明也无所谓秩序。法律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意味着敢于为自己的行为和承诺买单,而不是出尔反尔、言而无信。放眼身边,人们法制观念仍然欠缺,在与人交往中,对所做的承诺事后反悔的现象比比皆是,人们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不愿、不想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法律意识不清晰,从而不依不饶走上投诉路线。加强法治建设,宣传法治精神,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让责任意识植根心中,才是消解矛盾源头之策。推动矛盾源头治理,让纠纷调解见之于早、抓之于实、求之于解,才能让社会少一点戾气、多一份和谐;少一些互相埋怨,多一些相互谅解。

法者,治之端也。在基层治理工作中,依法办事已然成为共识,作为基层工作者,人人都是法律宣传员,遇事讲耐心、凡事多细心,与民常谈心。首先,法治工作者需要加强法律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素质与能力,才能更好与民宣传、为民办事。其次,采取全方面、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模式,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除了采用传统手册式学习+案例式学习为主的书本化学习模式,创新多样化、可视化的法治宣传,依托新媒体、大数据平台,内容上推送精心编撰的法治小案例,以事如理、以案育人,潜移默化地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此外,还需加强法治品牌化建设。创建法治社区,组建法治宣传队伍,创建如“说事评理”工作室等社区议事协调载体,充分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矛盾、调解纠纷,打造一支具有信服力、信赖力的明星宣传队伍,运用民间力量来组织和管理民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小队,为法治精神创建搭好平台,找好帮手。

实现良法善治,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向社会传播司法善念,传递法治正能量,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  彭晓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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