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有效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的文明和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一重大部署,是对乡村生态价值的重新认识和灵活运用,指明了新时代我国乡村现代化的方向。

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乡村最朴素的向往和追求。近年来,针对一些农村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村容村貌稳步提升,村村寨寨换了新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更加美丽宜居。特别是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我国大力推进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提升,最美乡村、美丽庭院的比例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改造农村危房2400多万户,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7.5%,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村庄环境基本做到了整洁有序,农村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显著提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的文明和谐。因此应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而本文就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相关论述,力求总结出全面详细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以翔安区内厝镇为例,自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内厝镇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对农村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有关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整治行动新路径,结合内厝镇实际情况,通过“典型引路、分布指导、整政提升,的方法,创新工作举措,不断“看现场、找差距、学先进、促提升”,营造出“比学赶超”的环境整治氛围,突出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努力打造实力内厝,提升活力内厝,彰显魅力内厝,构建幸福内厝。现将近半年以来内厝镇村庄清洁整治情况开展情况做一个总结: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内厝镇党委、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把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第一时间召开工作部署会,深入学习市级《关于开展农村乱搭乱盖、乱堆放等房前屋后问题专项洽理提升相关工作的通知》《翔安区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面统筹谋划,分解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思路,强化工作合力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计划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内厝镇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以此为契机,先后多次组织村级保洁员和集镇保洁员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规定保洁上岗和月考核专项方案,落实镇村组三级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整治水平。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副镇长为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村庄清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整治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及上传下达,保障工作推进有序有力。自3月份以来,内厝镇包村领导、干部同担当、同作为,村两委、党员干部同方向、同使劲,村居社团、村民群众同参与、同行动,挂钩领导下沉至各村检查指导 553次。经各级共同努力,集中整治取得一定成果:内厝镇共清理生产工具、建筑材料1403处;清理农业垃圾、积存垃圾1742处;清理沟渠池塘、污水淤泥 220处;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213处;拆除违规广告、占道标牌867处。

二、存在不足

一是部分村庄整治工作缺乏持久性,从思想上开始松懈。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仍然主要依靠以上率下与组织推动的开展方式,部分村并没有将其摆在优先的位置,从而使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置的力量与资源偏弱,村基建的投资、环境的整治以及后期的维护管理等方面仍主要依靠政府。虽然村民的热情有所增加,但仍不愿投工投劳投钱,也不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个别村庄清洁力度不够深入,认为村容村貌整治只需动动扫把就行,仅仅只是雇佣保洁人员对路面、房前屋后进行粗略的清扫,形式大于实际,对于真正的难点、痛点不想办法克服,如鸡鸭猪圈、违章搭盖等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不加以纠正,担心得罪村民,企图做老好人,在意识形态方面缺乏高度重视,因此整治的效果也就差强人意。

二是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整体来看,农村污水处理率均低于城市,管网建设不全,污水处理配套设施落后,难以开展村庄污水处理系统和粪便处理系统等设施的配套建设。一些乡村没有建成密封式的垃圾箱,所建垃圾池是开放式的。有的地方缺少乡村环卫车辆,不能及时运送垃圾。尽管目前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模式运行平稳,但是仍需进一步改善乡村垃圾收运和处理环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分类不规范、正确投放率低。有些村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引入环卫企业,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利用率不高,甚至存在闲置现象,造成资源浪费。

三是人居环境整治未纳入乡村总体建设规划,部分地区乡村总体建设规划不尽合理。部分地区缺乏整体空间布局,存在宅基地违规占用、农房建造无序等问题。没有综合考虑供水、排水、植被绿化、社区活动场所、农业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厕所改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等所需的配置,导致公共资源被抢占和工程项目无序建设。有些村庄未能设置适宜的集中倾倒生活垃圾的投放点,造成垃圾收运困难。

四是项目没有及时跟进,易出现返潮现象。清理后的空地没有及时进行管理,例如杂草清除后没有及时覆盖除草剂,导致清杂之后杂草又从新长出;空地堆积杂物清理之后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十天半月之后村民继续在空地上推挤垃圾及土方等。其次部分清理出来的空地本打算用于建设小微景观等用于环境美化,但小项目进展较缓慢,迟迟未能动工,并且部分村庄存在检查过后直接将项目放弃,因此出现了清理后又出现堆杂的现象。

五是全民参与氛围不浓。宣传力度不大,宣传形式单一,全镇干部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全镇范围内没有充分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鼓励机制,部分镇村干部的重视度、参与度还不高,部分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自主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存在“上热下凉”和“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美丽家园积分制落实不扎实,缺乏长效工作机制。积分制作为长效机制重要抓手,本意是促进村民共同参与。保持长效机制,但在实际模作中,个别村庄没有远用好,导致村民参与意愿一般。

三、原因分析

一是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目前大多数的村庄缺乏可以支撑的产业,财政收入偏少,只能维持村庄的日常开支,没有足够的经费来投入改造村民的人居环境。例如,农村道路硬化、垃圾治理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后续管护机制的长效运行,需要资金支持和保障,但实际工作中,资金保障力度较弱。

二是乡村治理主体单一。在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过程中,主体应该是多元主体联合治理,政府起主导引领作用,积极动员群众、企业、社会组织共同来完成。然而,当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然以政府的投资建设为主。而具体落实到各个村里,环境治理工作又成为村委会的强制要求。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该从内在本质上提升村民积极参与改善人居环境的思想意识,在村民的共同参与治理下,体现出“治理乡村为人民”的理念,但缺乏协同治理的思想意识则会演变为“治理人民为乡村”的窘境。乡镇工作的覆盖面较广,涉猎的行政村很多,且情况迥异,若缺乏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协同治理,那么工作的全面性与针对性则很难保证。

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导致村民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因为无法主动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部分村民甚至出现排斥情绪。同时一些好的政策因为没有及时宣传导致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美丽家园积分制,其本质是一个鼓励广大村民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好政策,但是由于前期宣传不到位,大部分村民对此并不知情,影响了村民参与美丽家园积分制的热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

村庄清洁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事关百姓福祉,要进一步提高村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清洁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明晰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健全公共设施管护制度,强化村庄日常保洁管理。健全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理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管护责任体系,明确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压紧压实责任,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农民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常态化卫生保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及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要求各村书记亲自抓一鼓作气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清洁行动进行到底,强化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组织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彻底实现环境面貌大变样。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提高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村民自治机制,支持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常态化工作。倡导乡村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鼓励村民自觉采用节能、节水、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等措施。完善新型乡村社区关系,发挥乡村社区服务的基本管理职能,由村委会组织开展村庄公共环境整治活动,鼓励村民积极投工投劳,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对村庄清洁整治的进展和效果进行宣传,分享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营造人人参与村庄清洁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国。号召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整治工作中来,调动村民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把清洁整治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倡导文明新风,共建清洁家园。

三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管护和监督,用好长效机制。

在村庄成立以村民为主的人居环境监管小组,监督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和清运、卫生厕所建造、道路清洁、家庭卫生、庭院美化等方面情况,针对村庄人居环境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探索公司专业化运营管护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和回乡创业人员成立环保组织或企业,参与改善人居环境项目,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后续管护。由镇纪委将每周检查成效,镇人居办每周下沉到各村,现场指导、现场调度、现场解决问题,对疑难问题开出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及镇纪委反映,积极做好长效管护工作,对于焕然一新的村容村貌要持续保持,做到常态化。

四是落实好“美丽家园积分制”。

首先拓展积分使用功能,提高积分制吸引力。既设置正向指标,也设置负向指标,推动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化为“激励引导”。除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分值靠前的村民或家庭可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精神奖励,其分值也作为入党推优、宅基地申请、评先评优、奖励优待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标准,将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与村民个人利益挂钩,实现“以行动换积分、以积分转习惯、以习惯化新风”的良好局面。

再次是借助数字乡村建设的东风,推动“自”治与“智”治有效融合。通过微信群、通知栏等,把村务通知公告、积分排名兑换、乡村振兴政策宣传等功能整合,使村民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就能了解乡村振兴政策、实现积分兑换,提升村民获得感,使其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建设,进而扎实推进积分管理制度更便捷、更高效、更可持续。

此外,为保障积分制有效运行,由村两委牵头建设“文明积分超市”,积极联合爱心企业,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积分超市,切实缓解经费难题。通过探索建立机制、优化服务、整合资源,初步建立起务实管用的乡村振兴实践激励机制,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推动乡村文明建设和乡村治理有机融合、互促共进。这也为各地开展乡村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五是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项投入,地方政府要统筹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危旧房屋改造、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领域的项目资金,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费来源。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项目成本,保证工程质量,鼓励支持乡村专业施工队伍承接村庄环境整治、卫生厕所改建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整合各类资金。一是上级给一点。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支持的同时,区财政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鼓励先行先试,支持大干快干。二是镇街补一点。镇街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对村组在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每月考评在前两名的村进行奖励,鼓励支持村组扩大投入。三是村上筹一点。鼓励各村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创办经济实体等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四是群众出一点。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自己事情自己办,自己家园自己建”的观念,以“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形式,动员群众筹资筹劳,支持环境建设。五是社会捐一点。各村积极动员本村在外成功人士、爱心人士、企业家等社会各界,通过捐助、资助、共建等方式,支持家乡建设。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探索推行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维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形成政府、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六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1.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完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装宣传车、在电视台和村村通广播开设专题宣传栏目、互联网媒体平台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开展专题教育,以村为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宣传培训生存生活常识、卫生健康知识,培养群众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与农户签订门前“四自一包”责任书,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每一项决策均能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逐步加强与规范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监督工作。

2.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的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具体义务与责任。积极组织引导返乡党员干部、老党员、退休职工等乡贤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

3.增强村民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着力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积极倡导村民讲卫生、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摈弃乱吐、乱扔、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让文明实践行为真正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让村民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进而努力提升村民的整体素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效果全域化提升。

总而言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避免形式大于实际的做法,切忌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进行的突击性整治,应以村自治为主,因地制宜,自用自管;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从最基本、看得见、农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建设安居、美居、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同时,各级政府和村之间也要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引导村民形成追求美好乡村环境的主动性,养成村民的“主人翁”意识,集小家之力共建美丽乡村大家园,进而制定适合乡村个性化发展方案,因村施策,才能更好地实现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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