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八一”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诞生了一支新型革命队伍,同时孕育了“八一精神”。“八一精神”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在第96个建军节之际,我们要继续弘扬好“八一”精神,并将这份红色基因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去。

要坚定热爱祖国的伟大情怀。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靠的就是爱国主义精神。爱国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党员干部更是义不容辞,要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要保持敢于斗争的英雄气概。“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八一”精神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敢于斗争、不怕牺牲。“八一勋章”获得者杜富国,在生死瞬间用身体护住战友,展现了新时代军人的忠诚使命和英勇无畏。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斗争精神,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积极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

要牢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首位,回顾党的百年历史,革命、建设、改革时期进行的一切任务,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为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渐变为现实。

“八一精神”经过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依然传承至今,我们必须加倍珍惜珍惜,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保持敢于斗争的英雄气概和为民服务的初心,把“八一”精神转化为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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