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区合伙人”模式,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形成的,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制度。

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亲民化”服务窗口和智慧服务平台,党建、劳保、民政、司法调解等多项服务资源面向党员和群众免费开放,为党员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可根据社区工作需要,从机关干部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任职,抓实社区服务队伍“活力提升”。

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依托党建引领,由上级党委牵头,发展壮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基层治理。可试点打造社区司法服务工作站,与“双报到”单位结对共建,吸纳社会组织力量入驻,联合辖区优质企业开展回馈社区活动,将党建资源、各类企事业单位资源、志愿组织资源优势整合,形成共驻共建合力,确保基层治理取得实效。

激活“睦邻先锋”等主体力量。通过常态化开展“党员先锋服务活动”和“书记服务日活动”,充分调动社区里的能人志士、网格员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睦邻先锋”典型。动员优秀楼栋长参与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等重点工作,成立“邻里会客厅”等调解工作室,自治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激活了居民自治力量。

基层治理领域,共建的力量、共治的智慧来自人民群众,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治理的成果。

(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 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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