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海南营商环境 注入“廉动力”

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而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纪检监察机关应聚焦做实政治监督、落实监督执纪、深化标本兼治三方面,不断的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助力海南自贸港的高质量发展。

做实政治监督,增强涉外法治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纪检监察机关要助力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压实责任,增强涉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将政治监督做深做实。在坚持惩治腐败方面坚决不手软,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去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发展。

落实监督执纪,强化涉外法治营商环境的纪律保障。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政企双方必须“双向奔赴”,做到“同向而行”。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引导的同时,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氛围,不断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通过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涉外法治营商环境的质量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惩、治、防”进行有机统一,将查处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完善制度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发展进行贯通,做到结合融合,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查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大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涉外法治建设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海南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不断注入“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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