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关爱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党和国家历来关心和重视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全方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是落实总书记要求具体举措,也是权利的“宣言书”,更是成长的“护城河”。

让孩子们受到“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些都是从立法的角度进行明确,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彰显人本与法治的光芒。

让孩子们得到“身”的安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在拓展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都需要完善立法,强化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主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立法的关爱,乃是最深沉、最有力,也是最长远的关爱,将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温暖,护航孩子们健康成长,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要实现对未成年最有力的关爱和真正的保护,除了立法之外,还要做到“四抓”:一要抓预防防护,扩大司法保护的对象范围,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免受伤害与不良影响而健康成长,实现预防才是最好的保护,这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二要抓家庭防护,加强家校联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要抓教育防护,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推进未成年人思想态度端正和心理行为健康。四要抓社会防护,加大互联网涉未成年人重点应用服务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性社会组织全覆盖。抓司法防护,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引导和帮助其重新树立学习生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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