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有“知”有“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求知欲和责任感,自觉投入党纪学习教育“大熔炉”中淬炼,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知规矩,拧紧思想螺丝学到位。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建设,从入党誓词中“严守党的纪律”,到井冈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西柏坡的“六条规矩”,再到如今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作出严格要求,保证全党步调一致,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知规矩、讲规矩、懂规矩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规党纪作为日常“必修课”,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用学习成效检验党性成色,勤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知敬畏,校正行为座标做到位。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心存敬畏,就是让”后来者”哀之并鉴之:缺乏对人民、权力和法纪的敬畏,必将为人民所唾弃、为权力所困、法纪所严惩。”纵观那些昨天是“好干部”、今天是“阶下囚”的反面教材,无一不是心高气傲、伴随权力增大私欲膨胀、违法乱纪所致。春秋时期,宋国大夫正考父“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的故事告诉我们,官越大越要谦㳟,权越大越要谨慎。“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为镜,反躬自省,律己正身,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脚踏正道,慎独、慎微、慎初、慎终、慎言、慎行、慎权、慎欲,敬畏法纪、敬畏人民、敬畏权力,“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廉耻,坚持拒腐防变防到位。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诸葛亮《诫子书》云: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古代贤士非常注重品行修养,今天我们党把廉洁从政的道德操守作为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廉耻,立人之大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涵养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建立清清爽爽的上下级同志关系、清清白白的政商关系,轻装上阵干事,两袖清风做官,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和纯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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