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须“凿深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凿深井”之功,深学细照笃行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在“学而知”上“凿深井”,以“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执著扎牢“党纪根”。立身百行,以学为先。一个人不善于学习容易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那些失足落马的官员常忏悔的话就是“走到这一步,根本原因是自己不注重政治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从而理想信念动摇,迷失了方向”。党中央安排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让党纪在心中扎根。
在“知而明”上“凿深井”,以“检身若不及”的警醒细照“党纪镜”。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党章党规党纪是“一把尺子”,也是“一面镜子”,既能让人明辨“是非”,又能让人知晓“得失”。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立党兴党的首要条件。从井冈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西柏坡的“六条规矩”,再到如今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言行划出边界、明确底线。然而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不讲党性、不讲原则,纪法观念淡薄,言行出现偏差,不但败坏社会风气,而且有损党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检身若不及“的警醒状态,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及时发现小苗头、校正小偏差、克服小毛病、解决小问题 ,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励、慎独慎微慎欲慎行。
在“明而行”上“凿深井”,以“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定力拧紧“党纪绳”。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目的在于守纪。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能浮于表面、停留于口头、记住一些“干条条”,要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违纪典型案例作为学习的反面教材,镜鉴“案中人”,不做“梦中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怀“律己心”,涵养清正廉洁的从政操守,视党章党规党纪为“带电的高压线”、“长牙的威猛虎”,不越雷池,不跨红线,不踩底线,坚定不移忠实党纪、崇尚党纪、遵守党纪、捍卫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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