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 念好党纪学习教育“三字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广大党员干部要念好党纪学习教育“三字诀”,在“学、践、悟”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以学为先,在“常学常新”中明纪律之严。“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是前提、是基础。《通知》明确,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明确学习目标,细化学习内容,构建学习框架,形成知识体系;要坚持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积极参与各项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在以案促学中受警醒,在以训助学中强党性;要始终做到勤勤恳恳学,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思想自觉,真正做到“学广、学深、学好”。

以践为本,在“常修常练”中行规矩之正。“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归根结底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明规矩、守规矩中正确地使用权利、慎用权力。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在思想上知纪,在工作中明纪,在作风上守纪,树立良好形象;要充分利用党纪学习教育的宝贵机会,充能蓄力、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初心,以“忠诚、干净、担当”为要求践行使命担当,敢于斗争,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

以悟为要,在“常思常悟”中铸忠诚之魂。“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悟党纪,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对自身行为进行“校验”,向先进典型“看齐”,用反面典型“警醒”,始终保持清醒,筑牢思想防线;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对权力诱惑保持警惕,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不断学习、反思、实践,坚持边检视、边整改,在实践中锤炼党性,涵养浩然正气,让讲规矩、守纪律在党内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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