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的“镜”“尺”“秤”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遵循,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为群众办实事,要牢牢把握“人民”这个中心,切实做到“以民心为镜”、“以民意为尺”、“以民情为秤”。

以民心为镜。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员干部在开展为民办实事时要学会“照镜子”,必须更务实、更接地气,要树起民心这面“镜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最关心事、群众最烦心事,要牢牢把握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不断优化办事举措方法,立稳“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民意为尺。“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为民办实事的成效必须以民意为尺来丈量工作,工作办得怎么样、办得好不好,不是干部自己说了算,要请群众评判。开展工作要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多让群众作出好与坏的评判,才能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多比比群众这一把尺子,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办实事的“晴雨表”,把群众的“业教保医”作为办实事的“必答卷”,把群众的“安危冷暖”作为办实事的“预警器”,让为民办实事切实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以民情为秤。“以民为秤”就是要牢固地树立“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也要关心特殊群体、特殊需求,发现个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只有敏锐地感知群众的呼声和需求,用行动消除距离,用脚步丈量民情,真正把好事办好,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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