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有“四怕”“四不敢”

四川省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吕永祥

“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句话深刻回答了我党为什么人服务、如何更好地服务的问题,是全体党员的座右铭。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心怀“四怕”和“四不敢”,时刻树立危机意识,把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于自觉行动。

怕群众不满意,不敢降低服务标准。党员干部是服务群众的主体,需要发自内心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俗语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党员干部只有时刻树牢服务意识,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才能凝聚群众的强大合力,真正在大事小情上为民做主。要时刻怀着敬畏之心,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高标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努力当好群众满意的“服务员”。

怕工作不到位,不敢减弱拼搏精神。党员干部如果工作不到位,群众就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自然就对你有意见。“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磨砺自我,善于在逆境中奋斗,勇于在困难中进取,时刻保持矢志不移的拼搏精神,敢于直面矛盾,敢下“深水区”,敢啃“硬骨头”,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高标准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急难险重任务。要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积极进取,自觉做一名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能成事的党员干部。

怕素质没提高,不敢淡化学习劲头。古人云:“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学习是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干好工作、履职尽责的重要基础。对新时代党员干部来讲,要有“本领恐慌”意识,自觉增强学习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追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学习中找到方向、路子和方法,以真学真练促成长成才。要经常读书看报,吃透上级精神,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个人的工作职责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怕形象没树好,不敢放松自律意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如果党员干部忽视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必将在懈怠中堕落,在迷茫中腐化,在诱惑面前滑向深渊。因此,党员干部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持依法规范用权,不符合法规制度的事坚决不干,不符合原则规定的事坚决不做,不符合职权范围的事坚决不办。要慎独慎微,洁身自好,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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