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心四变”助推党纪学习教育“开花结果”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水务局 马举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孟子曾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广大党员干部要潜心学、静心悟、诚心修、铁心守,深入了解掌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领悟党纪精髓,激发担当作为的“心”力量,让党纪教育“扎根生长”。

以坚定的意志“潜心学”,将“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在学纪上做到高度自觉。“衡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学习是一生的追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党纪学习教育的机会,积极强化学习意识,鼓起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孤注一掷的决心,深入研究每一编、每一章、每一条,精心琢磨每一字、每一词、每一句,把对法纪的理论认知转化为具象实践。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知晓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同时,对于最新的要求和规定,要及时学习掌握,真正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上划清界限、树立底线,保证思想“总阀门”始终处于紧固状态。

以反思的姿态“静心悟”,变“要我悟”为“我要悟”,在知纪上做到准确把握。“非独处无以静心,非净心无以致远。”当内心保持平静时,理解会更加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熟知法规制度的内容、基本要求,并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潜心领会,强化自我约束,不打“擦边球”、不玩“小聪明”、不搞“小动作”。要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同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不开不应开的口子、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办不应办的事情、不拿不应拿东西,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以坚定的信念“诚心修”,变“要我修”为“我要修”,在明纪上做到界限分明。“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高举“自我革命”的大旗,时时叩问初心、自重自省,懂得敬畏、保持警惕、坚守底线,把党纪党规视为规范行为的准则,经常清理“思想灰尘”、深思“贪婪的危害”、消除“心中的敌人”,像使用“听诊器”一样经常检查自己的思想动态,分析其是否正常。要始终坚持严格的标准、严谨的作风,培养严格的自我约束,真正将党规党纪融入自己的血脉和灵魂中,成为党纪的“清醒者”。

以必胜的决心“专心守”,变“要我守”为“我要守”,在守纪上做到令行禁止。“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广大党员干部要忠诚尽责、言行一致,不搞双重标准,不做两面人,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主动遵守、执行、维护党章党纪党规,严格按照党内规矩办事,落实党的方针政策,适应在被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切实按照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始终心怀敬畏、保持警惕,严格遵循党的纪律,做到一生对党忠诚、一生遵规守纪。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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