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从“问题”入手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委组织部 杨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是学习目标和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要从“问题”入手,树立原则、创新形式、完善机制,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树立“三个原则”,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关键在于日常、经常、平常对党纪知识学习不多、理解不深,导致思想上不重视、纪律意识淡薄。从近年查处的案例看,有不少党员干部就是纪盲法盲,从无知发展为“无畏”,接受处理时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增强纪律意识,要从日常、经常、平常入手,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在学思践悟中明白真正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把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防止“无知者无畏”。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紧扣“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抓在经常,见缝插针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课堂搬到工作第一线,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改革发展一线,推动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触及党员干部灵魂深处。要坚持把党纪学习落在平常,以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示范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创新“三种形式”,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极少数地方开展党纪学习活动“走过场”“浮表面”,“药效”不强、“疗效”不好,难以深入理解、敲响警钟、提神醒脑。要深化案例促学,利用好法院、看守所、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方式,近距离感受冰冷的高墙、坚硬的铁窗、忏悔的自责,提升对法律的尊崇、纪律的敬畏,避免“重蹈前车之辙”。要优化网络教学,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综合运用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拍摄警示教育片、录制廉洁微视频等方式,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深刻认识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要强化培训助学,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开展学习交流、组织研讨座谈、分享学习心得等方式,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完善“三项机制”,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掌握”。学纪、知纪、明纪,落脚点在于守纪,在于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守纪应该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一时一刻之功,必须常抓不懈、持续推进。要完善长效机制,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把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作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要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注重抓早抓小、释法明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纠偏,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于教育工作不力或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要完善宣传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各部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经验亮点,加大党纪学习教育宣传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0)
上一篇 2024-04-24
下一篇 2024-04-24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