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巡视组”领导“违纪违法”说开去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 何竹梅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巡视组“副组长”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这样的新闻确实有些让人唏嘘。纵观先后落马的从中央到省市的“老虎”们,一般而言,他们都十分擅长用虚伪的“廉政”来掩饰自己的“严重违纪”,直到“涉嫌”被查。作为巡视组的领导,肩负着反腐倡廉的直接重任,但竟然“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大肆贪腐,腐化堕落,家风败坏,折射出的是腐败官员“我要贪”的“劣根性”。

像董宏这样的“领导干部”,可谓位高权重,同时责任重大。在古代来说,就是手握“尚方宝剑”的钦差、巡按,每到一处,都应该是百姓的“希望”,贪官的“克星”。因此,各级“巡视组”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为反腐斗争做出了巨大贡献。当然,“巡视组”的领导干部在整个巡视中所起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要真正发挥好巡视组的监督作用,组长、副组长毫无疑问要能做到“自身硬”,才能正确地“巡视”,倘若自身奉行“金钱至上”“享受至上”“利益至上”,那“巡视”工作又将如何开展!

就新闻中董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等表述,确实令人扼腕。这样的“老虎”来打“虎”,岂不“虎虎相护”么!坍塌了理想信念的党员干部,心中只有“自我”,骨子里“我要贪”的“劣根”是很难除掉的。所以,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拳出击下,他们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可见丧失“四个自信”后的领导干部贪腐之胆何其大也!

“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学习,清清白白为官”,这是最普通而又最难践行的诺言。试想,自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一系列的集中教育深入人心,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有了巨大的飞跃,提高认识,踏实工作成为了党政工作的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仍然不能触及灵魂,工作中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官商勾结,走在与党和人民利益相悖的路上,最终只能“作茧自缚”。

面对“贪腐”二字,有权在握的领导干部有三种不同的心态:我要贪、不敢贪和我不贪。对于第一种“我要贪”,就是典型的贪腐“劣根”作祟,除了自己“乱作为”外,还拉关系、搞集团,哪怕把现金放得发霉都还要贪;而“不敢贪”是我们多数领导干部的心态和行为,他们心中有“戒”,会随时学习规章、纪律,不敢触碰“红线”;第三种“我不贪”,可谓为官执政的最高境界,他们把拒绝贪腐变成了主动的、自觉的行动,经得住诱惑,受得住考验,心中的“戒”已经自然融入了自己的生活,是谓“好官”。

由此可见,作为从中央到省市的各级“巡视组”干部,除了要彻底去掉“我要贪”的“劣根性”外,恐怕光是“不敢贪”还不够,应该达到“我不贪”的境界,才能更好地发挥“巡视”的作用。为此,全体党员干部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教育,需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特别是层层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使他们时刻做到心中有“戒”,深刻领悟“不敢贪”的内涵,逐渐达到“我不贪”的境界,才能更好将反腐斗争推向深入,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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