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抓好“三手”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道办事处 陈泽秀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湖北省就把学习党史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尤其是近期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湖北省一直以群众为中心,满足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所急,畅听群众所诉,立足“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的原则,真正为群众做实事。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坚持抓好“三手”,从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出发,为群众做好服务。

从困难事情入手,为群众“难事易办”。洪湖市失明老人第一次拿起他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背后是派出所民警走访入户、到处调查的忙碌背影;宜昌公开招标解决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背后是政府部门的担当。湖北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来,从群众最困难的事情入手,身体不便就上门服务,资金不足就政府补贴,基层难解决就由上级部门驻村解决,所有群众认为困难的事情,政府部门都争做“冲锋战士”,为群众将难事化易、大事化小,群众不能自行解决的事情,政府部门就“搭把手”,用政府的力量将困难化解,让群众“难事易办”,真正让群众“笑口常开

从突出问题下手,为群众“愁事实办”。湖北省为“周内办事要请假,周末办事都放假”的“疑难杂症放出了解决“大招,部分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周日办理”的政策,让群众不再为办事而惆怅。开通“一条线”办理服务平台,将不动产登记和水电网等事项进行贯通,打造“办事不出门,一张纸办事”的便民服务,让群众少走路、多点赞。“我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将群众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解决掉,问题即政府部门的不足之处,通过着力改善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及办事能力;群众所愁即政府所忧,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的愁事,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干部的为民情怀,才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

从现实利益动手,为群众“盼事速办”。湖北省司法厅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司法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从司法援助到司法费用的减免,为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同时增强群众维权护权的意识。诉讼费一直是群众盼望得到改善的费用,如今湖北省部分地区实行诉讼费减半政策,降低诉讼成本,促使群众用法维权,不再抵触法律和法庭。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政府的政策才是到位,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围绕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制定政策,做到“权为民用”。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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