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以贯之”当好《条例》“践行者”

福建省邵武市沿山镇人民政府 周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组工干部要坚持“一以贯之”学习好、遵守好、执行好《条例》,让《条例》在内心深处筑牢,在思想上扎根,在行动上提速,善学善思、善行善改、善作善成为《条例》“保鲜增味”。

在学习《条例》上要善学善思,一以贯之强化理论武器。我们要深学悟透《条例》的新思想、新要求、新方法,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理论学习效果,让自己的思想信念得到质的飞跃。我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为确保学习计划的顺利实施,广大党员干部要互相督促,互相鼓励,一定时间内查验《条例》学习成果,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整体学习成果。我们要进一步明确《条例》的重要地位和目标,在字里行间总结经验方法,通过联系工作、生活,以全面有条理的知识框架提高学习的效果。我们要带着有价值的问题进行思考学习,经常去问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等问题,边学边思考,深刻明白《条例》概念,以学习真知带动实践思考已解决基层工作的“疑难杂症”。

在遵守《条例》上要善行善改,一以贯之把牢政治方向。《条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循的思想“高线”,行为“底线”,我们要时刻绷紧严于律己这根“弦”,远离生活和工作中的“红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遵守《条例》,明确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拧紧思想、工作“螺丝钉”,确保在各种风险和考验面前“不松动”。在《条例》贯彻执行上要认真剖析自身缺点并及时严格改进,不能存在说假话、说好话的“老好人”思想,要敢于指出其他党员同志的不足,讲真话、说实话,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我们要心中有《条例》不断增强坚强的党性,进而塑造“严、紧,硬、净”的党员良好形象。

在执行《条例》上要善作善成,一以贯之强化担当作为。我们要以实干担当的责任不断推动《条例》落实,以干事创业的激情把《条例》精神落到实处,努力创造新时代的光辉业绩。以《条例》滋养为民的初心,积蓄奋进的力量,冲杀在基层工作第一线,用幸福的曙光温暖群众的心。我们要把《条例》放在胸前,把群众装在心里,在重要关头挺身而出,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以高度负责的乐作为干好每一件事,有效贯彻落实《条例》的职责和使命。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我们要以《条例》为支撑,从长远、大局出发,时刻贯彻新时代党的路线,敢担当有作为,敢突破有创新,敢斗争有勇气,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力,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在期待满满的群众中奋力书写“胜利属于中国共产党”的新篇章。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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