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党组织选举固“根”铸“魂”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 徐珊珊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并要求广大基层党组织遵照执行。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为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科学遵循和理论依据,从坚持党的领导、注重选人用人、强化制度监督三个层面来抓好落实,从而为基层党组织选举固“根”铸“魂”。

举旗帜,定方向,把好选举“总开关”。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核心思想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基本遵循,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才能确保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旗帜不倒、方向不偏。广大基层党组织要抓好自身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要求党员干部熟练掌握基层党组织选举的程序、方式、原则;要做好宣传动员,做党的声音“传播者”,走村入户把基层选举政策、选举制度“说”进群众耳中、“说”到群众心里,扩大选举工作影响力。围绕“党”字,敦促党员干部拧紧对党忠诚“总开关”,在实际工作中不打折扣地践行《条例》规定,扎实走好基层选举之路。

优者上,劣者汰,立好选举“风向标”。治国经邦,人才为急。人才是基层党组织发展的“魂”,是建强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保障。只有把好的人才选出来,才能扎实走好党的组织路线“最后一公里”。因此,在开展基层选举工作时,要严把“思想关”,注重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要求被选举人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把“比例关”,依据广泛性、代表性原则,优化代表结构,结合当下基层重点工作,提高在脱贫攻坚、创城创卫一线代表比例;要严把“考察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由党支部提名推荐,采取一线走访群众、实际工作考察、本人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人选审核和确定,从态度“考”起,从实事“察”起,切实把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党员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真正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举理念。

严纪律,强监督,织密选举“安全网”。地基固则大厦坚,地基松则大厦倾。强化监督是落实《条例》的重要保障,是稳固基层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石”。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制度意识,通过设置党风廉政建设课程,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筑牢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票等行为,还要防止地方黑恶势力、宗族宗教势力介入、干扰、破坏选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选举谁或者不选举谁;严格制度执行,在选举中,凡发现由违反党章和《条例》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相应处分,同时也要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问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工作氛围。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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