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三种精神” 推动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海南省儋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周颖静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择优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发挥“三种精神”,助力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助力乡村振兴应有勇往直前的“领头雁”精神。根据《意见》要求,第一书记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队”作用,带领当地村民走好增收致富之路。结合各地生态特色积极探索农林渔业和种业创新发展,保质保量实现农产品供给自足;加快挖掘和发展本土品牌乡村旅游业,通过搭建特色文化平台、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游客,促进乡村农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应有持之以恒的“千里马”精神。乡村振兴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既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之重任,又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大任,道阻且长。应如日行千里的良马,蹄疾步稳、勇毅笃行,跬步不休、百折不回。实现乡村振兴,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强化村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规范乡村管理制度机制,构建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提高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打造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

助力乡村振兴应有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走进乡村、接触群众,一方面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初心不忘、百姓为先,事农而不居功。要紧密联系乡农村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多走访、多串门、多问寒,舒民忧、解民虑,帮助解决村民的“烦心事”“闹心事”。另一方面应当事必躬亲、勤勤恳恳,如“老黄牛”一样到田间劳作,不作机关客。要时常深入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耳听、眼看、脑思,分析研判适合本土乡村的发展模式,探索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乡村振兴之道。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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