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出:“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措施。”同时,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走深走实,一些存在的难点逐渐暴露出来。

一是文化传统和思维观念的难以改变在很多农村地区,文化传统和思维观念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例如,一些农村居民习惯于随地乱扔垃圾,或者认为养猪和养禽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问题。这些观念和行为习惯的根深蒂固,难以短时间内得到彻底改变。二是资金和技术的不足。农村地区的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投入,然而由于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或者财政紧张,存在资金和技术的短缺问题,导致投入不足,难以支撑治理工作开展,工作难度加大。三是地域条件和资源分布的差异中国农村地域广阔,资源分布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也各不相同。农村交通条件糟糕,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导致村民交通不便,也进一步加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

破解人户环境整治难点,必须多方合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环保意识和生态素养,鼓励他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形成共建共治的制度。培养村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垃圾分类等方面的自觉性,为乡村振兴提供环保保障。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力度。严厉打击环境卫生、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的规范和健康。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约束和引导农民做到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以现代化思维改善农村环境。三是纳入农村环保工作的考评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全过程监管,将环境监管纳入基层政府及村(社区)委员会工作考核范围,促进环保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村民、村干部和环境监管机构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环境保护目标,确保环境治理工作的科学、合理、有序开展。四是农村环保工作的跨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促进农村环保工作的整体协同。加强监管部门与各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为农村环保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提高协作效能。

(洋港镇 王子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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