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法于心 与法同行 建设法治乡村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一词共出现了23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法治建设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今年的一号文件中也提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因此,建设法治乡村,我们应存法于心,与法同行。

为了让法治进一步在乡村生根发芽,我们要对农村的法治教育进行更深层次的完善,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一线,下沉乡村,解决目前在推动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法治宣传不贴实际、工作方法不接地气、普法人员不够实力等。

(一)以“保权利”的法律内容,让法治宣传更贴实际。

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时,应广泛宣传如何进行正确维权,引导群众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还应在宣传时多与农业法、乡村振兴法、种子法等和乡村生活息息相关的涉农法律结合。让群众明白,法律并不是远在天边的条条框框,而是涉及到自己身边的点点滴滴。

  • 以“沾土气”的俯身服务,让工作方法更接地气。

深入一线,了解实情,现场办公,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耐心调解、细心疏导,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还能推进普法教育。要建设法治乡村,需要更多俯下身子察民情的基层干部,也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机制,更好的为民办实事。

  • 以“聚众力”的知识培训,让普法人员更具实力。要让法治精神在乡村扎根,法律工作者是尤为重要的,他们对法律了解透彻了,才能更好的为群众答疑解惑。为了加强农村法律工作者的队伍,要定期组织村社干部、村调解委员会成员等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还要重视对法律志愿者的培养,充分发挥农村退休干部、教师、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派一批有法律基础、群众基础的村民,通过法律知识培训,让村民为村民调解纠纷。更多人懂法用法,才能形成人人尊法崇法的氛围,更好地建设法治乡村。

时至今日,小康社会全面建成,我们比近代以来任何一个时候,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奋斗目标。而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时代大潮中,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磅礴展开;神州大地上,建设法治乡村的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我们肩负重任、履职尽责。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努力书写法治乡村新篇章。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追求法治理想,不负伟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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