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国法 领导干部应“心中有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提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这一重要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影响深远;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相辅相成。

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当好“领头雁”。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学以致用,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才能正己及人,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这是一场自上而下、层层动员的政治实践。领导作为关键少数”,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带动全体领导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生态、知法守法的向上氛围,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将日常学习与党规国法相结,增强个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严格要求自己。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意识,也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自身奉公守法树立良好形象,引领一方风气。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执行?需因地制宜。采取主要领导带头领学、单位集体研学、深入一线讲学,要抓住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也要抓住了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各级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深入学习习主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党章党规融会贯通,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理解。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国家只有依法而治,才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韩非子·有度》说:“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领导干部不能搞特权主义,如何将双手关进制度的牢笼,考核+监督是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的有效方式。与干部提拔、年度考核考察相结合,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更要对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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