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 向纵深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最具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当前是“十四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全面审视新型城镇化发展历程、剖析存在问题,研究探寻思路举措,全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必将成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力引擎。

过去的几年,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些亮点,但城镇化水平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突出,制约了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整体提升。一是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随着城镇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点多面广,仅靠十分有限的财政投入和城投公司单一融资主体,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型城镇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城镇建设规模较小、水平较低。城镇普遍存在人口偏少,生产要素集聚水平偏低,辐射能力偏弱等问题。我国城镇化率距离发达国家80%的水平还有差距,尤其是山区乡镇,由于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不从心,道路、供排水、绿化等设施简陋,服务功能不全,缺乏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载体。三是城镇经济结构不够合理,产业层次低。大部分城镇都以农业经济为主,结构层次低,集约化程度低,城填发展缺乏相应的产业支撑,城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十分有限。 四是新型城镇化扩展难度大。许多地方的城镇化建设缺乏科学的整体发展规划,存在功能错位等现象,城镇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很好发挥。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新型城镇化从“战略”这一层面提出,给外界一个强烈信号。一方面透露出,我国城市建设将从单纯的城市间竞争时代进入到区域协调发展的时代;另一方面显示出我们解决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如何解决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是加强用地保障。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行集约节约用地。积极利用建设用地置换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指标周转等方式,同时深挖潜力,用好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全力保障城镇建设的用地需求。加强建设用地调控,出台有利于城镇发展的土地政策,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二是加强资金保障。抢抓机遇,认真研究政策导向,加强重点项目编制、推介和申报,全力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功能,通过优良的投资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和优惠的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努力吸引银行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各类建设。三是加强政策保障。加快城镇及近郊无地、少地农民的“农转非”步伐,鼓励“城中村”的农民改登为城镇居民,适时推行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门槛。积极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将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纳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范围。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断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遂宁经开区南强街道    梁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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