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刑法“第二十条”,浅谈基层法治建设

电影《第二十条》中,检察官韩明在与吕玲玲争论王永强案时,例举了“2014年周显平案,故意伤害罪;2015年贾云珂伤人案,故意杀人罪;2016年何峰伤人案,故意伤害罪;2017年曹爱玲伤人案,故意伤害罪”等来回应吕玲玲“你觉得这些都对吗?”的质问,这些案件与王永强案件一样,都指向了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影片主线叙事是王永强案,论证王永强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关键物证在于原告刘文经车里是否有刀,案件争议焦点看似寻找那把能改变人生命运的刀,实则是通过跌宕起伏、高潮不断、笑中带泪的矛盾与冲突剧情,一帧又一帧地带动观众唤醒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影片传递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立法精神,司法人员贯彻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坚持提高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致力于降低公民维护自身、他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出手”责任,最终让法律赋予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为观众和司法从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刑法“第二十条”普法课,具有强烈的现实观照意义。这是一部优秀现实主义影片,电影人以艺术作品的感染力推动了法治社会建设,推动着社会改良。

1997年版刑法“第二十条”扩大了正当防卫的免责范畴,但是法律的滞后性与既有办案惯例,造成“第二十条”成为沉睡的法条。影片《第二十条》独树一帜,张艺谋导演以自己对现实社会的洞察力和我国法治发展的深刻解读,改变了以往同类型影片由上至下的普法方向,立足于立法精神高度和社会大众最为朴素的公平正义感追求的视角,将普法对象由下而上的诉诸司法从业人员。这一方向的转变,不仅在普法影史在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相信也能举合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推动着社会改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矛盾纠纷化解难、执法不规范、社会参与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我们坚持用法治理念引领社会发展、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发展难题,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效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基层法治建设,立法和制度供给要“走细”

完善的法治规范体系是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是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的制度前提。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基层治理领域立法,将基层治理中党委、政府、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群众等主体纳入法治轨道,并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践经验上升到法律层面。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解决因体系性不强而导致的法条间“逻辑冲突”问题。二是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基层治理中党的全面领导、党的组织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等各方面突出问题,清理和废止滞后于实践的制度规定,补齐各方面短板,全面提升党内法规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化水平。

基层法治建设,法治监督体系要“走深”

当前,我国法治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但全面依法治国永远在路上,必须着眼于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法治监督体系。一方面,要完善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健全基层权力监督机制,为基层组织权力设置边界,厘清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细化具体操作流程,重点围绕各类项目、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打造“线上线下”多场域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基层社会监督体系,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阵地,不断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渠道,确保群众对基层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基层公共事务透明化和公开化,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基层治理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基层法治建设,干部法治治理能力要“走实”

基层干部是基层治理的主力军,其法治能力的强弱决定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高低。当前,我们应当根据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最新要求,建设一支坚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首先,基层干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常怀对法治的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引导群众依法参与、主动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其次,基层干部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强理论学习和法治学习,坚持学用结合,不断增强法治知识储备,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以需求为导向,学习研究和探索解决基层治理中的法治焦点问题。

影片结尾,韩明在王永强案听证会上从“第二十条”立法精神到百姓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充满激情地慷慨陈述“不起诉”理由,这个情节充盈着张艺谋导演一以贯之的浪漫主义人文气息。在现实社会中,最高检这些年不遗余力对基层办案进行督导,从于欢辱母杀人案、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和涞源反杀案等真实案例中可以看到,沉睡的“第二十条”已经逐渐被唤醒,第二十条将成为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者“该出手时就出手”最强大的法律保障。因此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之路上,今天唤醒“第二十条”的意义绝不仅限于解决基层法治中存在的正当权益无法保障、“见义不敢为”等问题,它是一个引子、更是一颗种子,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东风”,让法治理念生根发芽,推动法治建设蒸蒸日上。

(四川省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黄耀娟)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林若凡的笔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192776.html

(4)
上一篇 2024-04-12
下一篇 2024-04-12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