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干部“能上能下”新常态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作为一名人事干部,倍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更激励自己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重点在学习、贯彻、执行中见真章。

深刻领悟,造队伍“新环境”。天下至德,莫大于忠。无论何时何地,对党“绝对忠诚”都是最根本的党性要求,只有在选人用人环节,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既看平时表现、也看战时行动,对思想不过关、政治不合格、立场不坚定的人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畅通“能上能下”的渠道,真正涵养《规定》提出的“风清气正,政治清明”的能上能下“新环境”。

立明标准,让能者“上有方向”。古语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组织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是党员干部学习和干事创业的楷模和方向。只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规定》正向激励作用,把德配其位、才配其位的高素质干部选出来,才能见贤思齐,让广大党员干部“上有方向”。作为人事部门,更要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公正客观地描绘出干部“立体像”,把真正“优”的人“看得见”“筛得出”“用得好”,努力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

绷直纪律,让庸者“心服口服”。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能上能下本是正常规则,但长期以来积聚的“上去容易下来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很多干部一旦职务调整、薪酬变化不符合个人期望,就心生“怨气”,甚至“躺平”“摆烂”。《规定》不仅明确了干部“为何下”的标准、也给了我们“怎么下”的流程,更需要人事部门把功夫下在平时,从“放大镜”中观察考量干部整体面貌,让“谁该下”一清二楚。更需要以完善的考核制度、正确的处理程序、严明的工作纪律,以“刚性的制度”和“公道的执行”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对那些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已“下”干部,也要给予“再上”的机会,真正打通能上能下的“循环圈”,激活干部队伍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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