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求“名”逐“利”须有“道”

贵州省水城县委组织部 季怀义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的这句名言影响了世人上千年。在人们的价值观里,求名逐利似乎是一件很可耻的事,自古以来不少仁人志士以淡泊名利来要求自己。但在笔者看来,追求名利并不是什么坏事,特别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如果“无欲无求”,则必会怠于党、怠于民、怠于己。适度地求“名”逐“利”反而有助于锻造高素质、能力超群的优秀党员干部

求为民之名,逐信仰之利,筑忠诚之道。人之大德,莫过于忠。对党员干部来说,忠诚是首要的政治素质。所谓忠诚,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和国家大事前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而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因此忠于党归根结底就是忠于人民。“自从绣绂解麒麟,一片忠诚只为民”,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党员干部要把为人民群众追求利益当做内生动力,把为人民服务当做终身的信仰,顺应人民的期待,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反应最强烈的问题,根治各种“顽疾”,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保障。唯有如此追求人民群众满意之名,成就感才会越强,干事创业动力才会更足,而见利双眼放光、遇事双目无神的干部将会被党、被人民所抛弃,最终淹没在历史长河中,更遑论“赢得生前身后名”!

求清廉之名,逐律己之利,筑干净之道。清正廉洁,是融入中国共产党人血脉之中的不变本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传承的红色基因。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是最基本的政治操守,更是不能违反的纪律红线。一名为人民群众所敬仰的干部,必定是“干净”的干部。所谓“干净”,就是能够坚持秉公用权、站稳人民立场,能够严于律己、守好底线;能够传承优良作风、涵养浩然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追求清正廉洁之名,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正与邪、义和利、苦与乐的关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畏之心。须知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会丧失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会失掉一片民心,故而党员干部要拿党纪国法震慑自己,用制度规矩约束自己,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从而成为一名作风上的正派人。

求实干之名,逐守责之利,筑担当之道。“为官避事平生耻”,对党员干部来说,双脚站在重要的岗位上,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敢于担责守责,自觉挑起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的大旗。当前,我们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更艰巨的任务和更严峻的挑战,需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实干型党员干部挺身而出。脚下有泥,心中才有底,党和人民的事业非是靠纸上谈兵就能做成,而是面对矛盾时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时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大是大非时敢于亮剑,坚决不做“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平庸官”、“困难绕着走,问题躲着行”的“推诿官”、“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太平官”。不仅要明明白白做人,更要踏踏实实做事,大兴实干之风,筑牢担当之道!

求“名”需有“道”,党员干部不仅要惜“名”更要惜“民”,不仅要爱“名”更要爱“民”,在人民群众的检验之中锻就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政治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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