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为基层组织人才“保驾护航”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委组织部 陈天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为基层组织人才事业提供了标准,也为新时期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切实以《条例》为契机,为人才工作注入“强心剂”,升级打造“孵化器”“助推器”,为基层组织人才工作保驾护航。

将《条例》作为人才工作的“强心剂”,提供坚实保障。人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催化剂”,更是“原动力”。《条例》指出,要“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条例》的印发,为人才绘就广阔前景蓝图时,给基层组织人才事业提供坚实保障,有助于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如在人才任用提拔、住房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足够的保障机制,为组织人才工作注入了一剂“强心剂”,促使组织人才工作坚定理想信念、主动作为,让来的人干事业更安心、更有冲劲,真正为人才事业筑巢引凤,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将《条例》作为人才工作的“动力源”,培养本土人才。《条例》强调,“要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基层组织人才培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有助于让基层组织成为人才培育的“孵化器”,切实形成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基层要想引入并留下优秀人才,就必须先“自强”,培养本土人才,增强“造血能力”,同时引进外来精英,注入活水,避免陷入培育不出、引进不来的尴尬局面,让更多本土人才如得到发展,让更多外来精英愿意来、留得住,以人才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将《条例》作为人才工作的“助推器”,提供展现舞台。《条例》要求,“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条例的印发,有助于拓宽人才“选管用”的渠道,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和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提供更大的施展舞台,让人才在广袤的基层土地上大展身手实现人生梦想;切实有助于打造一支活力足、敢作为的人才队伍,助推组织人才事业更上台阶。

我们要充分领悟条例精神,做好人才各项工作,为建党一百周年贡献组织人才力量。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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