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的必要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在内忧外患中诞生的,在艰苦磨难中成长的,在披荆斩棘中强大的,作为全世界最大的执政党,我们要相信党的掌管力、部署力、执行力。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每一个方面,让党领导的光束照进每一个角落,做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了解人民的需求、回应人民的呼声、维护人民的权益、增进人民的福祉,坚持党的领导是为增强人民的生活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完善法律体系,是法治的必要手段。“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一个国家不可以没有法律,有法律却不能很好地使用就如同没有法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要牢牢握紧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那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让现有的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一方面要总结经验,修改法律条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完善区域封锁、人员隔离等条例,构建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抵御重大风险和应对重大挑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关注当今新业态发展势头,填补空白处法律,界定模糊点条例,积极推进多方面和重要领域立法。
加强法治教育,是法治的必要途径。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说道,“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法律制度确立于上,教育要弘扬普及天下。法律是人民规范行为的标尺,也是保护自己的盾牌,但多数人法律意识淡薄,比起制定法律更重要的是给人民解读政策、明白法律,真正地让人民做到心中有纪法,手上有方法。对群众加强法律教育,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举行宣讲法律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入户讲解政策,强化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与此同时,对领导干部加强理想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身法律专业性,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将法治素养纳入干部考核,拒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将依法治国落到深处、实处。
纵观历史长河,举目未来之路,又看现及之况,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现代化国家的现实需求和有力抓手,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教育,让社会现代化在法治的“快车道”上加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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