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新路径,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城乡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要以党建为触角,不断探索社会治理发展新路径,逐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以党建为引领。“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火车头”意识,建立起科学、顺畅、高效、严密的组织体系,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着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扎实推进工作运行规范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干部管理制度化、为民服务高效化,确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强化。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干净、规范、担当”为着力点,积极调动镇、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营造同心谋事、一心干事、齐心成事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党建带群团的工作体系,把党员志愿者、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组织起来,引导他们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干群齐抓共管社会治理的责任体系。

以自治聚合力。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同时,乡镇要压紧压实基层党支部责任,夯实党支部领导主体、村委会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主体“三个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村规民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激发村民内生动力。通过“板凳会、坝坝会、明白公示墙、村村通广播、微党课”等形式,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公示公开民生事项清单、收集社情民意,民主决策事项,在乡村振兴、招商引资、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度,最大化凝聚干部群众发展共识,形成工作推动合力,解决好农村基层治理中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自治管理、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让广大群众当好农村公共事务的知情人、明白人,当好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者、参与者,自觉做农村社会和谐秩序的维护者、管理者。

以法治促和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强化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组建普法小分队,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田间地头、茶铺商店,以拉家常的方式,接地气的语言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法律专家等各方力量,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因素,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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