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理,抓实基层“微腐败”整治

基层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阵地,我们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基层群众最有实际感受。但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基层“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且量大面广,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因此,笔者认为必须要持续在整治基层“微腐败”上下功夫,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治理“微腐败”,要加强基层干部思想道德修养。思想道德修养是基层干部预防“微腐败”的第一道防线,为此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用好用活三会一课、田间课堂、网上“微党课”等方式,抓实抓细基层干部思想道德教育。要通过宣传、学习、剖析违法违纪等腐败案件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好警示教育基地、旁观庭审、典型案例说教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治理“微腐败”,要规范“微权力”运行管理机制。“微权力”失控是产生“微腐败”的根源之一。因此,要时时动态梳理“微权力”,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让“微权力”公开亮权,采取上墙、公示栏、网上公开等形式,依法完整、细化、详细地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权力清单,标清底线红线,规范基层干部的用权行为,将“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利规范运行。对人民群众痛恨的不作为、乱作为,要担当起监督责任,加大监督纪律执行力度,使“微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治理“微腐败”,要从严从速抓好问题查办。基层“微腐败”隐蔽性、顽固性强,反复度高,治理基层腐败必须深化标本兼治,铲除基层腐败滋生土壤。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到村组的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要建立完善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不敢追究”“不想追究”“不愿追究”等问题,增强基层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大力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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