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地位需独立显现

2019年全面施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制度以来,各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择优晋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的公务员、担当作为的“排头兵”、任职较长的“实干家”、默默无闻的“老黄牛”……不同类型公务员受到较好激励,一大批政治素质好、平时表现突出、资历较长的公务员晋升了职级。对提升公务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自豪感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了出来。

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前提条件,是使职级可以像职务一样独立运行。在传统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下,公务员的职级主要由所担任的职务来决定,可以说是紧紧依附于职务。职务是职级的反映,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帮助公务员实现权力、地位、自我需要等的满足,而职级的设置为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等的满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质,就是通过制度改革,将职级逐渐从职务中抽离出来,成为与职务相辅相成的晋升阶梯和通道,形成公务员晋升的“双通道”。实现这一目标的先决条件,是要构建起合理完善且相对独立的职级晋升体系,为公务员的职级晋升提供完备有效的制度依据和理论支持。然而,当前职级自身的独立性较弱,对职务级别的依赖性较强,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和影响力。从薪酬方面来看,不同职级的工资待遇仍然以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为主要依据,没有建立起自己独有的工资体系;从考核方面来看,职级的考核也是与以往职务单轨制下的考核一起进行,尚未形成独立的考核评估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的有效发挥。

首先,要实现科学合理的职位分类,这是建立独立职级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其次,为进一步削弱职务对职级的影响,尽量减少职级对职务的依赖,应设置和完善相对独立的职级考核评估体系。最后,要适时理顺职级工资、职务工资和津补贴的关系,形成独立的职级工资制,确保基层公务员在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都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通过进一步完善对职级晋升阶梯的研究,建立起科学、完整、独立的晋升体系,以充分显现职级晋升的优势和作用,从真正意义上实现职务与职级晋升的“双通道”。组织部门也要善于发现、提拔优秀基层干部,形成榜样激励和示范作用,让更多的基层干部看到,只要踏实、勤恳地工作,即使长期扎根基层也能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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