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三治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因此,要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三治融合”,以自治为基础共治共享。自治是村民凭借自我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实现村民自我治理为目的的治理。在乡村治理中实行村民自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不论是富民工程的实施,还是民主管理的推行,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引导村民个体实现由治理“对象”向治理“主体”转变。只有在党建引领下,乡村自治做好了,才能充分激发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实现乡村共建共享新格局。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三治融合”,以法治为保障定纷止争。法治保障是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主要方法。在乡村社会急剧变迁、利益诉求多元的情况下,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秩序,保障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创新党组织工作的方式方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微脑”,构建多元法律纠纷解决途径,实现问题调查精细化、调解流程标准化、处置结果公正化,切实提高村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实现全民自觉守法的治理局面。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三治融合”,以德治为支撑春风化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应注重乡土人情、德道规范的情感认同。德治的融合引导、教化等功能,有助于破解乡村治理中诸多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因此,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以乡情为纽带、以乡贤为楷模、以乡村为空间,以村民安居乐业为目标的新风尚,不断完善新时代的乡风民俗村规民约,积极开展乡村特色文化活动,使诚实信用、遵守公序良俗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实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达到乡村治理事半功倍的目的。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创新的新境界,实现了涵养人格美德、净化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的多重目标,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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