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枫桥式工作法”,开辟基层善治新路径

习近平在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要求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基层探索开展“枫桥式工作法”,在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中意义重大。

一要抓基础,推进社会治理规范化。坚持把综治中心实战化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推动,高标准升级镇综治中心,设置群众接待大厅、平安建设办公室、领导接谈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关爱室等办公场所,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好“多家事”。进一步优化重组综治、乡村振兴网格,将综治网格和乡村振兴网格打破重组,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拓展网格服务管理功能,推动力量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

二要抓机制,助力社会治理精细化。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根本优势,抓紧抓实镇域社会治理“一把手”工程,实行“双组长”推进机制,建立联村镇领导、联村镇干、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落细落实各级职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接访制度,安排专人记录,接访事项由领导批示后分流办理。以网格为依托,组织网格员、镇村干部进村入户走访,梳理归类、分类交办、动态管理。统筹联动开展矛盾纠纷防范排查化解,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要抓创新,打造社会治理品牌化。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网格化管理”机制,打造主动创稳、有效维稳、全力保稳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户主会”“坝坝会”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鼓励老教师、老干部等参与乡村治理,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入户解决群众公共利益、民计民生及矛盾纠纷等方面诉求,打造“说问题、诉烦恼、表诉求、谈意见、提建议”的共商共治微平台,架起党群“连心桥”,及时化解小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川省中江县程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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