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活力于秩序之中 建秩序于活力之上

近年来,中国发展令世界瞩目,支撑中国骐骥一跃的,有道路的选择,有理论的指引,有制度的优势,也有活力与秩序的平衡。如果没有迸发的社会活力,没有规范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因此,只有把握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寓活力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才能促进中国的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

合理的秩序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秩序是指必须遵守的规范准则,活力是指在规范的秩序管理下市场经济加速增长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通过一系列国家政策的落实,使经济年均增速近10%,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正是因为有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才有了今天中国经济的发展,使曾经描绘的美好蓝图变成了如今的现实图景。在地方也是一样,随着一些地方政府促进消费政策的出台,使城市消费条件得到改善,消费场景不断创新,促进了当地的消费升级,形成了特色化夜间消费市场,当地的夜市经济在政策的带动下焕发出新的活力。因此,合理的社会秩序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激发社会活力。

持久的活力离不开秩序。时节如流,击鼓催征,中国正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界点上,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是不断发展的,社会秩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时代的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需要更加健全、先进、合理的社会秩序与之匹配。夜市经济之所以长久的繁荣,是因为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合力,统筹协调,不断调整治理方案,加强市场监管,改善治理水平的结果。如果无人管理,烟火气也会变成扰民的烦恼,污染的祸端,最终失了人心,散了人气。因此,只有规范的社会秩序才能保证活力的持久焕发。

活力与秩序二者需要保持平衡。世界万事万物之间无不处于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之中,从世界观的角度来看,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所有事物普遍存在的状态。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辩证关系是人类认识事物的普遍方法。活力与秩序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可以促进社会活力的迸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秩序的提升。因此,只有深刻认识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矛盾,保持二者平衡,才能促进社会的持续进步。

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新时代活力与秩序也要交出一份不负时代的答卷,在新的时代年轮里,应在秩序中激发活力,在活力中促进秩序的完善,并且保持活力与秩序的平衡,才能刻下不负时代的美好回忆。

(顺平县委政法委员会科员闫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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