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斗争精神成为年轻干部的“标配”

近日,《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二团结奋斗》,文章强调,要发扬斗争精神,全力以赴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作风锤炼,增强斗争本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顽强奋斗。

要夯实敢于斗争的思想根基。突出抓好创新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增强干部担当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培训,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线下学习与线上教育、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着力增强“八种本领”、提高“七种能力”。要坚持把学习、遵守、维护党章党规作为“基础课”,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抓在日常、抓成常态,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效落实到完成各项任务、干好本职工作上,做到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

要锤炼善于斗争的过硬本领。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年轻干部只有经受严格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才能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在重点关键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对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提前关注,及时纳入组织视野,提供锻炼平台,让他们在打硬仗、扛重活、攻难关中练出“真功夫”。要注重实践实用实效导向,安排年轻干部到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吃紧岗位磨炼意志,选派到软弱涣散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担任“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统筹做好矛盾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处理、项目建设等工作,在积累经验中提升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要淬炼勇于斗争的优良作风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既要注重培养选拔,更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让干部飞得更高、走得更远。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通过考核考察、列席民主生活会等途径,深入了解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共享,了解干部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要坚持把考核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干部的“指挥棒”,积极推进突出工作实绩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真正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激励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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