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在遵纪守法上走在前、作表率。

带头尊法。一个人只有内心尊崇法律,行为上才会自觉去遵守。如果对法律缺乏足够的尊重和信仰,就可能视法律为儿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走上触犯法律的邪路。作为新入职的公务员,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律作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坚决摒弃那些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决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带头学法。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的论述,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增强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带头学习宪法,学习同做好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守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群众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广大公务员首先要带头守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八小时之内要严格依法用权,八小时之外要加强自我约束。要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面对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旗帜鲜明捍卫宪法法律,对各种诋毁我国宪法法律的错误言论要敢于批驳,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现象要敢于纠正,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带头用法。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自觉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来想事情、做工作,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正确行使政策制定、行政审批、执法司法、干部任免、资金分配等方面的权力,用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全社会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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