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本来,“痕迹化管理”的目的是工作留痕,通过图文资料、影像资料等“痕迹”有效还原工作的开展情况,这既可以防范一些地方、部门以及某些干部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言行,又能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还便于查找不足、对标补短。但如果为了“留痕”而“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就很容易导致“痕迹化管理”过多过滥、变味变调,其结果不仅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而且带来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所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实行“痕迹化管理”工作之时,要从为基层干部真正减负的目标出发,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从“事务主义”的泥潭中走出来。

一要强化资源共享,避免资料重复报送。要正确运用现代办公手段,能用电子版上报的就不要再要求纸质文档。要尽快实现信息共享,不能一张表格重复报送给多个不同的部门,落实好少开会、开短会的会议原则,让基层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来想事、干事,为经济社会谋发展。

二要坚持结果导向,减少不必要的检查。督查检查,是推动工作和抓好落实的必要手段和措施。所以,对基层的督导检查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能整合的整合,能减掉的减掉,对那些形式主义、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应一律取消。对一些必须考核的工作内容,则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不能唯“痕”是举、凭“迹”说话,更不能以台账厚薄论优劣、以材料长短论好坏、以“痕迹”多少论成败。

三要完善评价机制,避免简单化问责。问责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被固有思想等因素左右,要做到精准问责,首先就要深入调查,向失实举报开刀,为党员干部撑腰。要保证问责的精准性,特别是问责范围、问责对象、问责处理要精准,明确罗列问责清单,让问责有规可依,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到责罚相当、问责适当。要把健全容错免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哆啦A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157198.html

(0)
上一篇 2023-11-28
下一篇 2023-11-28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