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治”并举 提升基层治理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人民政府 姚学峰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系统阐述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了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作用。“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组成部分,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有着重要意义。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自治是基层运行的依托,法治是基层治理的保障,德治是预防调节的支撑,“三治”有机结合,能发挥出“1+1+1>3”的治理效能。

自治以“共治共享”固基础,凝心聚力夯实队伍力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政策指示上传下达,工作落实核心在人。俗话说“得人者兴,失人者崩”,发挥基层人才的事业心,调动基层百姓的创造力,关键在于牢固治理责任的“主人翁”意识,体现基层党组织统筹治理工作的“主心骨”地位。基层党组织需要因地制宜谋治理,放权赋能促实践,鼓励优秀人才深入基层发掘问题、调研结果反映问题、躬亲实践解决问题,让人才在锻炼中成长、探索中成熟,切实提升基层治理队伍质量;同时要向基层群众广泛传达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发掘利治惠民的自治组织,用实网格化管理,搭建信息化平台,听民意集民智聚民心,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基层治理共同体,不断壮大基层治理队伍力量。

法治以“定分止争”强保障,规矩纪律端正治理站位。“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层层递进,在基层治理中更需要贯彻到治理体系的方方面面,立足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谋划治理思路,构筑法治“红线”,营造办事循规依法、遇事不决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基层治理法治需要弘扬法治意识、抓好法治教育,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让法治警示教育的“警钟”时刻提醒干部队伍依法施政,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同时摒弃“治理”等于“管控”的僵化观念,变刚性维稳为柔性关怀,让法治充满“温度”,围绕基层实际依法制定村规民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形式把法治文化融入基层生活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监督、依法参与治理决策。

德治以“春风化雨”淳民风,道德教化强化公序良俗。“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蕴在崇德向善的道德约束中。道德是一切良治善治的“源头活水”,基层治理加强道德教化,能从根本解决基层群众道德自律意识薄弱和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的问题,避免陷入就事论事的治理误区,促进治理成效显著提升。基层治理德治建设需要坚持以文养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百姓的家教家风,潜移默化引导基层群众向上向善;同时创新德治举措,通过总结治理经验、发掘治理策略、补齐治理短板,与时俱进提升道德治理实践水平,为基层治理开辟“新航道”,把德治工作落细落实落小,使道德自律深入人心。

基层治理坚持“三治”并举,在系统统筹协调下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同频共振,破除治理道路上的种种难题,努力构建规范有序而不失活力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让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在基层开花结果。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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