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第一书记应做乡村振兴“谋划者”

海南省儋州市委办公室 周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文中明确提出驻村第一书记的主要职责和基本条件等。持续向重点脱贫村选派第一书记,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提供的坚强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持。乡村振兴任务艰巨,驻村第一书记需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为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谋篇布局。

抓创新发展机遇,做乡村振兴文章的“新”立意。“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创新是第一生产力,创新的程度决定着工作的力度、改革创新的深度、发展的速度。只有用好创新发展这一“法宝”,我们才能在不同的乡村蹚出属于本地乡情特色的正确道路,才能探索出适合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才能针对性研究谋划好乡村振兴的突破点,才能在乡村振兴中更好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才能让本地农民更快更多更好地有获得感。

抓人才建设根本,做乡村振兴文章的“牢”框架。“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人才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播者,是一个国家、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乡村存在严重人才外流问题。年轻人因追求更便利的城市生活,更高薪的工作,更有前景的行业而离开家乡前往大城市。如何留住本地人才,引入外来人才值得每一位第一书记思考。这需要结合本地区的经济、需求,因地制宜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奖励政策等一系列措施。

抓人民导向内涵,做乡村振兴文章的“纯”内容。“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乡村振兴需要做的事很多,但重点在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纯粹的内容。过去,许多乡村大搞形式大于内容的村史馆、村文化长廊、脱贫攻坚纪念馆等,违背通过挖掘村史,展现乡土文化和民俗风情,反映人民群众奋斗创业历程的初衷,最终陷入了形式主义泥淖。正所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驻村第一书记需认识到为人民做实事,为人民做好事,让人民满意,把资金用于人民,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才是真正的政绩。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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