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6”工作法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组织部 王芳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以兴安盟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措施18条为依据,结合市情镇域实际,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工作机制,因地制宜,衔接制定水土相服的本地“配方”,探索建立“3456”工作法,让乡村人才发展有依从、有动力,确保全市乡村人才振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个层面压实责任,精心“绘制蓝图”。市级层面,成立相关工作组,出台顶层设计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抓好统筹。科局级层面,认领具体任务,结合科局本职业务工作分解指标,倒排工期。乡镇级层面,立足农村工作实际,与各责任单位共同发力促进乡村振兴,打好根基。

4项举措夯实基础,筑牢“组织屏障”。成立“1带6”工作组。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6个专项推进组。制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与各责任单位多次沟通研究、征求意见,认真梳理相关内容,细化量化具体工作指标。配套出台一份责任清单。21家责任单位细化20项任务和50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及时跟进工作。建立一个工作机制。按照“月报告、季调度、年总结”抓落实,纳入年终考核强化督导,同时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压实责任分工。

5个步骤强化要求,科学“排兵布阵”。列清单明责任、月报告明进度、季调度明成效、年总结明成果、强督导明实效。市委组织部制定清单,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使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建立实施“月报告、季调度、年总结”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进展。强化督导考核,夯实各级责任,强化“人人头上有任务”的理念,以取得成效论本领,以工作实绩比高下,最终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评验收的工作闭环,引导人才工作向乡村人才振兴聚焦聚力。

6种办法谋实创新,注入“发展动力”。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和乡村人才振兴高度契合的“兴奋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划定时间进度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汇总分析研判。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类人才形成合力,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到2024年,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人才服务机制更加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充满活力,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要求。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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