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到社区报到“流于形式”需重视

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进程中,在开展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中,存在部分在职党员社区报到 “走形”不走心问题,影响了其作用发挥,亟待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党员到社区报到“流于形式,存在“蜻蜓点水”式签到在职党员进社区是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方式,但有时在活动中会存在“为报到而报到”的完成任务心态,甚至存在“拍照留念”“签到打卡”等流于形式的“套路”,衍生出“见表不见人”“签名不签到”的问题。

二是党员到社区报到“流于形式”,存在“浑水摸鱼”式参与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服务,大多数都参与积极,也有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社区内在职党员基数多,不去参加服务也照样没事,也有一部分在职党员认为本单位工作量都做不完,不愿花“8小时”以外的时间参加社区活动。

三是党员到社区报到“流于形式”,存在“应付任务”式报到干部去社区服务报到,需要结合社区本身需求,真正做一些好事、实事,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杜绝应付的想法,纯粹为了完成报到任务。为了交差,去社区应付形式的报到,不光不能有所帮助,反而给社区增加了负担,起到了反作用。

对此,建议:一是进一步严肃报到纪律由各单位党组织及时跟踪掌握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不服从组织安排调度、临阵脱逃、履职不到位、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的,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战时纪律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优化资源整合,凸显党建成效。一方面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搭建平台,坚持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在职党员所从事职业、兴趣爱好、技能特长和个人意愿,建立社区在职党员联络站、文化活动小组和各类业余爱好协会,组建各类党员志愿者队伍,搭建好在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在职党员志愿走上舞台,通过岗位认领制、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楼组等多种形式,使在职党员动起来,自觉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去,在参与社区管理过程中创新社会管理。三是强化延伸管理,增强党员自律意识对党员的服务行为开展考评之外,还应加强党员服务过程管理,构建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新机制,构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使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八小时以外”能够受到社区党组织及居民的监督和管理,遏制在职党员“八小时内”表现中规中矩、合乎标准,“八小时外”表现随意、表里不一的现象,激发党员内在动力,促进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共青团凯里市委员会  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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