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报告制度、践行初心使命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忠诚度、廉洁度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是推动干部监督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必要之举。

强化政治意识,争当“排头兵”。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既能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又能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对自身负责。领导干部要从政治的高度看待填报工作,每一笔每一画都是对领导干部自身党性和品格的考验,对党无“隐私”,将自己放在“阳光”下,不藏私心,让组织看清楚,让自己更清白,心怀坦荡,清白为官。

自觉接受监督,做好“老实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对领导干部忠诚担当的深度考量。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非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更是思想防线的“失守”。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认真看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以“如实填报、完整填报、按时填报”的纪律要求,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落实监督制度,筑牢“防火墙”。通过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员个人事项的了解和掌握,把监督的“螺栓”拧紧,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将故意瞒报、故意欺骗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找准查实、严肃处理,知错知止,形成震慑效应。使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心怀敬畏和戒惧,不断夯实对党忠诚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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